合同履行有哪些情況:
1、中止履行。債權人分立、合并或者變更住所沒有通知債務人,緻使履行債務發生困難的,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
2、提前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3、部分履行。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但部分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務人部分履行債務給債權人增加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零八條,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的期間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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