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朝内閣制強化了君主專制制度。内閣制度随着皇權的高度強化而建立,權利的來源,由君主所授予,對君權的制約作用有限。事無大小,内閣都要秉承君主的旨意行事,遂成為君主加強專制的工具,因此明代的君主專制比前代尤甚,助長了君主專制。
二、形成了明代宦官的專權。宣宗以後,人主怠荒,深居内宮,不親政事,不見大臣,又把太監當作心腹委以重任,朱批便由秉筆太監處理。至于閣臣之不肖者,更争相谄媚逄迎宦官,助閹為虐,狼狽為奸,助長宦官的氣焰。綜觀明代宦官為禍之烈,實與廢相後,内閣無實權,加上君主過于寵信宦官,使宦官得以居中用事所使然。
三、演成朋黨傾軋。明之内閣上受君主箝制,内受宦官操縱,閣臣之欲握權柄者,皆不免以不光明之手段得之。即在明代内閣權任處于最高峰時,閣臣間為争奪”輔“地位,往往互相傾軋,愈演愈烈,甚至不惜朋黨台谏,依傍宦官,世宗時之嚴嵩任首輔,威權不可一世,但卻為閣僚徐階所傾到。
四、導緻政風因循。明代内閣受所處的地位和職權的限制,權力由皇帝授予,而宦官又居中竊柄,閣臣于是隻能對皇帝唯唯諾諾,對宦官俯首聽命而不敢有違,一輩閣臣都碌碌無能,遂使政風因循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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