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公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到一個驚人的消息:将逐步提高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
本來我們隻需要累計繳滿15年社保,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未來這個年限會在15年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可能要交滿25-30年才行。
為什麼要延長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對我們影響大不大?今天來深挖一下。
01
2035年養老金累計結餘将耗盡
中國養老金亟待補充
2020年,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入大幅下降,僅為4.87萬億元,而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不減反增,達到了5.45萬億元,養老基金首次出現了結餘為負數,缺口額高達5851億元。
(數據來源:人社部、智研咨詢整理)
我們原本以為,年輕時強制把工資的一部分交上去,是給自己以後積攢養老金,等我們退休了,每月領取一筆錢,讓我們老有所養。
但實際上,目前的養老制度本質上是當期打工人養退休人。我們繳納的養老保險,正在供養已經退休的老年人。按這個邏輯,我們似乎也不需要擔心未來我們的養老金待遇,因為會有未來的年輕人繳納養老保險,來給我們養老。
正因為這個養老制度,我們遇到了第一個阻礙——人口老齡化。
“第7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5歲以上的老齡人口達到1.9億人,占比達13.5%,正在加速進入老齡社會。”中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測算,在當前格局下,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結餘4.8萬億(2018年末),到2028年開始可能會收不抵支,2035年餘額會被用光。
老年人口增加,年輕人占比減少,再者出生率上不去,就會出現進入養老基金池裡錢少了,出去的錢反而增加,養老金缺口肉眼可見的越來越大。因此,政策很可能會提高目前最低15年的繳費年限。
02
提高最低繳費年限
這2類人影響最大!
目前,我們養老保險累計最低繳費15年就能退休的政策,其實這在世界上各國中是很短的。比如德國、日本,領取全額養老金需要累計繳費40年。
雖然,延長社保最低繳費年限的具體改革方案,還并未制定;不過,社科院社會保障中心主任建議,應将最低繳費年限提高10-15年,也就是我們以後可能要繳費25-30年。
不過和延遲退休一樣,是逐步提高,不會一下子漲太多。
提高最低繳費年限,說實在的沒有延遲退休影響大。退休年齡延遲,所有人都會受到影響。而提高最低繳費年限,對在職的人來說,從20多歲入職到退休,交滿25-30年不是難事。
真正受影響的是個體工商戶、靈活就業、城鄉居民等自己交社保的人,無疑的就是繳費壓力增加不少;還有想要提早退休的人,隻能重新規劃自己的退休時間了。
同樣,大家可能會陷入一個誤區,認為實際繳費年限相同,退休後的養老金就一定相同,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因為影響養老金的因素不止繳費年限一個,對于企業參保和個人參保來說,它們屬于兩種不同的繳費方式。
造成差異的主要因素有3個:
一是繳費基數;
二是退休年齡;
三是退休前上一年度全口徑(或在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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