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危害不特定或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産安全的行為。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基本特征:
1、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刑法所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為。
3、本罪的犯罪主體既包括個人,也包括單位。
4、本罪的主觀方面包括故意和過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