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收容教育制度是指對尚不夠實行勞動教養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收容教育的制度進行廢止。廢止收容教育制度後,收容教育制度不再實施,但賣淫、嫖娼行為仍然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明确規定的違法行為。<br>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此外,刑法還規定了組織賣淫、強迫賣淫等罪名,并規定了明确的法定刑,刑法的規定也是遏制賣淫嫖娼行為的重要手段。有關方面應當繼續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賣淫、嫖娼行為予以查處;對于組織、強迫賣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故意傳播性病等犯罪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