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爆化學品管理制度如下:
1、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或儲存室内,設專人保管,容器或外包裝上有明顯标識。
2、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險品專用倉庫,應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并根據物品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防火、防曬、滅火等安全措施。
3、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檢查登記,入庫後必須定期檢查。
4、儲存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等危險品的倉庫,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應配有滅火設施。
5、使用危險物品者必須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有安全防護措施和用具。
6、劇毒試劑稱量及使用,應有兩人以上在場,嚴格做好出入庫登記工作。
7、菌種、毒株由微生物室專人保管和使用。
8、儀器設備要遠離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使用尖銳器具必須遵守作業指導書規程,注意安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