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銷售可以按按套内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商品房銷售可以按套(單元)計價,也可以按套内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
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内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組成,套内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産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産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套(單元)計價或者按套内建築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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