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學,又稱“做中學”、發現法、研究法,是指學生在學習概念和原理時,教師隻是給他們一些事例和問題,讓學生自己通過閱讀、觀察、實驗、思考、讨論、聽講等途徑去主動探究,自行發現并掌握相應的原理和結論的一種方法。
其指導思想是在教師的指導下,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自覺地、主動地探索,掌握認識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步驟,研究客觀事物的屬性,發現事物發展的起因和事物内部的聯系,從中找出規律,形成概念,建立自己的認知模型和學習方法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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