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知識

 > 關于建築工程公司稅務方面的問題

關于建築工程公司稅務方面的問題

知識 更新时间:2025-01-20 12:06:39

  應該分别核算。按規定增值稅和繳納營業稅。即:3000萬繳納營業稅,6000萬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條例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别核算貨物的銷售額和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并根據其銷售貨物的銷售額計算繳納增值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營業額不繳納增值稅;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貨物的銷售額:

  (一)銷售自産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築業勞務的行為;

  (二)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營業稅條例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納稅人的下列混合銷售行為,應當分别核算應稅勞務的營業額和貨物的銷售額,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繳納營業稅,貨物銷售額不繳納營業稅;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稅勞務的營業額:

  (一)提供建築業勞務的同時銷售自産貨物的行為;

  (二)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知識资讯推荐

热门知識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