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不給撫養費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給付撫養費。如果是訴訟離婚的,可以向判決離婚的法院申請對給付撫養費的一方進行督促,如果對方還是不給付撫養費,那麼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7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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