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證件:
1、畢業生畢業證的原件或複印件。
2、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或接收單位出具的接收函。
3、人才交流中心的調檔函。
4、考取研究生的憑研究生的錄取通知書及研究生錄取學校的調檔函。
辦理流程:
1、各系上報錄取名單,錄取學校招生辦先發出調檔函,發往報名時所填寫檔案所在的地址,然後寄回錄取學校。
2、寫某單位人事處收,會發到人事處,人事處協助調檔,按照人事處要求補全各種手續。
3、檔案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需要自行辦理和協調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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