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财政部關于進一步規範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幹問題的通知》規定:學生繳納學費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
如發生糾紛後解決辦法:
1、向校長辦公室投訴或信訪。因為此問題各方面規定都非常明确,不屬于有争議的内容。
2、如學校層面無法解決,則直接向所在城市的教委寫投訴信。按照行政許可法規定,政府職能部門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日内反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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