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日本簽證需要材料如下:
1,申請企業營業執照和年檢記錄。
所在單位為企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清晰複印件,用A4紙複印,有年檢記錄,并在複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2,在職證明。
在職證明一式兩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使用公司正規擡頭紙打印,并加蓋公司紅章。在職證明内容需包括:單位名稱、本人職務及收入、旅行時間、負責人職務、簽字以及電話、傳真,和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号。并需要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3,日方擔保人資料。
保證人為己辦理法人登記的企業,社團時提供登記薄譽本(如果邀請方是日本的上市企業,可以用會社四季報中該公司部分的複印件代替登記薄譽本)。
擔保人為未辦理法人登記的社團時提供"現在事項全部證明書"(營業執照公證書)。
擔保人為個體經營者時提供企業概況數目。
擔保人為大學教授并為文化交流目的的的邀請時,需提供擔保人的"在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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