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就各項内容協商一緻後簽字或者蓋章合同即簽訂完成,如果有異議的經修改後簽字。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10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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