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和水是可以帶上車的。不過檢查嚴格的時候,如果飲料和水已經開瓶了,會要旅客喝一口。旅客免費攜帶品的重量和體積規定如下:
1、兒童(含免費兒童)10千克,外交人員35千克,其他旅客20千克。每件物品外部尺寸長、寬、高之和不超過160厘米。杆狀物品不超過200厘米;重量不超過20千克。
2、殘疾人旅行時帶的折疊式輪椅可免費攜帶并不計入上述範圍。
【法律依據】
《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五十二條,下列物品不得帶入車内:
1.國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物品;
2.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的危險品、彈藥和承運人不能判明性質的化工産品;
3.動物及妨礙公共衛生(包括有惡臭等異味)的物品;
4.能夠損壞或污染車輛的物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