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設立國家憲法日。具體時間是每年的12月4日。從此,12月4日将重點開展憲法宣傳活動,因此,也稱為“憲法宣傳日”或“國家憲法日”。
2、國家憲法日是為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設立的節日。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從12月1日至7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國普法辦在全國部署開展以“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的“憲法宣傳周”活動,這也是中國第二次開展“憲法宣傳周”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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