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基本條件:
1、在廣州市辦理了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滿1年。已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且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
2、須符合本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拟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拟升讀初中一年級。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不接受人員的轉學或插班申請。
3、申請人需先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注冊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 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注冊并按要求填報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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