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工作證明到縣級以上的勞動保障局開,當事人要開無工作證明的,要帶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然後工作人員會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詢社保繳納的情況,查明确屬無工作的情況,開具證明給當事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三條
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全國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内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在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工作中,應當聽取工會、企業方面代表以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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