禦用監是明代的一個宦官機構之一,在明代的宦官二十四衙門當中屬于比較重要的一個機構。雖然無法和司禮監這樣的機構相媲美,但是在一些禦用器物的采買和造辦方面有較大的實權。是明朝皇帝設置的親信機構之一。
如果乍一聽禦用監這個詞,很多人可能就會直覺性的認為禦用監就是掌管皇帝身邊禦用器物的機構。其實掌管禦用器物隻是禦用監職能之一,除此之外,禦用監還有很多其他的職能,比如邊防、軍務等等。下面我們就來簡單的分析一下禦用監到底是個什麼機構?它主要有哪些職能?
禦用監的印章
禦用監作為一個比較重要的宦官機構,早在明朝建立之前就已經設立了。它是繼内使監以後設置的第二個宦官衙門,而且禦用監的主掌官員品秩為正三品,要比其他的宦官機構品秩高的多。由此可見它的地位還是非常高的。但是從禦用監設置之初到明朝滅亡,在這個區間之内禦用監的職能也是不斷發生演變的。下面我們就來詳細的看一看禦用監的設置過程和發展演變:
1、正式成立禦用監(吳元年)——實現了從無到有。
禦用監是成立時間比較早的宦官機構之一。是明太祖朱元璋最早設置的第一批宦官機構。它設置之初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皇帝禦用事物的采買和造辦,屬于皇帝的親信宦官機構。但是在設置之初職責劃分并不是十分的明确,尚處于遊離和發展之中。
吳元年九月丁亥,置内使監,秩正四品,設監令 ,正四品,丞正 五 品; 奉 禦 ,從 五 品;内使, 正七品典簿,正八品… … 後改置内使監,禦用監秩皆 正 三 品 , 各設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從三品;奉禦正六品,典簿,正七品"——《明太祖實錄》
禦用監宦官
2、品秩下降(洪武六年)——從正三品降到從七品。
在禦用監設置之初,品秩為正三品。相比于其他的宦官機構來說,這個品秩已經非常高了,由此可見朱元璋對禦用監的重視。但是這時的機構并不是非常的完善。在洪武三年禦用監品秩降到了從三品。到洪武六年時,禦用監一降到底,從三品又降到了從七品。雖然等級有所下降,但是總體來說,禦用監的實際權力卻在逐漸的上升。而且品秩下降并不是僅僅針對禦用監一個機構來說的。在洪武六年,基本上所有的宦官機構品秩,都是從七品。“禦用監改為供奉司,秩從七品,設官五人”——《明太祖實錄》
影視作品中的禦用監宦官
3、禦用監被排除在“九監”之外(洪武十七年)
在洪武十七年,禦用監的地位又有進一步的下降。從最初的正三品一下子降到了從七品。明太祖朱元璋确立九監“内官監、神宮監 、尚寶監、 尚衣監、尚膳監、司設監、司禮監、禦馬監、直殿監 ——《明史》”可見在朱元璋設立的九監之中,并不包括禦用監。由此可見禦用監的地位正在進一步的衰退。在洪武28年的時候,朱元璋規定:
重定宮官六尚品職及内官監、司庫局與諸門官并東宮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職秩。——《明實錄》
雖然朱元璋規定重定六官職務,但是在朱元璋修改後的新的官制體系裡依然沒有禦用監這一個機構。說明當時的禦用監,還沒有獲得國家正式官職機構的頭銜。仍然處于臨時機構的地位。
宦官
4、禦用監正式被列入法定官職系統。(宣德元年)
在明朝洪武年間一系列的官職變革當中,基本上都沒有涉及到禦用監。在朱元璋重新改定的官職系統裡,禦用監也被排除在十一監之外。但是等到宣德元年,禦用監這三個字再次出現在了史書裡。“改禦用司為随駕禦用監,命行在禮部鑄銀印給之 。”——《明宣宗實錄》,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把“禦用司”改名為禦用監,并讓禮部鑄造銀印,授予禦用監。這表明在宣德年間,禦用監正式獲得了官方認可的大印。這表明禦用監經過從洪武年間的遊離徘徊到宣德年間正式融入到國家法定的官職系統中。
“ 禦用監 初立為行在作房, 次改禦用司 ,宣德朝更為監 ,置設公廳 。各庫作東則外庫,大庫,西則花房庫作、南庫冰窨 , 左右四作,曰木漆 、碾玉 , 曰燈作 ,曰佛作。” ——《嘉靖癸醜修造南庫碑記略》
總之,禦用監在明朝初期是多次興起又多次衰敗。從最初的正三品跌落到從三品,再從從三品跌落到從七品。在洪武年間運用間的地位應該是直線下降的。但是等到明朝宣德年間情況為之一變,運用間的地位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轉折。從一個最初的臨時性宦官機構,成為得到皇帝認可的官方法定機構。并且名稱也從原來的“禦用司”正式改名為“随駕禦用監”——《明史》,正式成為明朝的二十四衙門之一。
記載宦官的書籍
二、禦用監的基本職能。
從本質上來說,禦用監是一個宦官機構。宦官機構一個重要的性質就是充當皇帝的家奴,實際上它是直接為皇帝服務的。宦官不同于在朝中為官的大臣,大臣是通過恩蔭或者是科舉考試,融入官僚系統的。從本質上來說是皇帝招募來為他治理天下出謀劃策的能人。因此大臣是擁有法定權利的,而且很受皇帝的尊重。如果大臣對待皇帝的行為不滿,可以提出意見規勸。與大臣相比,宦官則要卑微的多。宦官實際上是皇帝的奴才,而且宦官沒有人身自由,皇帝說東,宦官絕不敢往西。正是因為牽扯到這層性質,所以禦用監本質上就是一個為皇帝服務的私人機構。
禦用監的具體職能包括以下幾個:
1、造辦皇帝所需器物——最基本的職能
通過禦用監這個名字就能體現的出來它的職能。禦用監的主要職責就是負責為皇帝才買或者造辦所需要的器物,這是禦用監最基本的職責。下面是一段史料對禦用監具體職責的記載:
“禦用監 , 掌印太監一員,裡外監把總二員 ,猶總理也 。有典簿,掌司,寫字 、監工 。凡 禦前所用圍屏,擺設,器具皆取辦焉 。有佛作等作。凡禦前安設硬木床,桌,櫃 ,閣及象牙、花梨、白檀,紫檀,烏木,雞翅木 ,雙陸 、棋子 、骨牌 、梳栊 、螺甸 、填漆 、雕 漆 、盤匣 、扇柄等件,皆造辦之 。 仁智殿有掌殿監工一員, 掌管武英殿中 書承旨所寫書籍 、畫扇 , 奏進禦 前 , 亦猶中書房之于文華殿中書也 。”——劉若愚《 酌中志》
通過上面這段史料,我們可以對禦用監的具體職責有一個清晰的了解。禦用監主要是為皇帝提供一些所必需的物品。下到桌椅闆凳上到金銀珠寶,都是通過禦用監來采買和制造。除了一些皇帝所需要的奢侈品之外,一些刀劍和盔甲也是由禦用監制造的,而且禦用監制造的武器一般都是一些精銳部隊使用的。“ 若近侍長随及各營總兵官所披執盔甲,繡春 刀, 則屬禦用監。本無年例 ,遇缺 ,該監題行補造 。” ——《大明會典》
為了滿足軍隊和皇帝龐大的需求,禦用監的生産規模也非常的大。在禦用監有工匠和藝人成百上千。根據實數地記載,在南京禦用監的庫房就有690多間。由此可見北京的禦用監庫房肯定遠遠超過690間。去除禦用監的一些老弱病殘以外,禦用監共有太監2890人。有工匠2795人。每天能夠制造器物1000多件。由此可見禦用間的規模還是十分龐大的,而且生産能力也非常的強大。可以說是明朝的制造中心。
禦用監
2、生産奢侈精美的宣德爐等藝術品。——最值得禦用監炫耀的職能。
其實明朝的皇帝有一個普遍的特征,他們都疏于政務。但是在吃喝玩樂享受方便,明朝的皇帝是一個比一個強。在明朝留下了很多傳世的精美藝術品,比如雕漆、宣德爐、琺琅、家具等等。這些精美的藝術品之所以能夠流傳至今,與明朝的皇帝愛享受有很大的關系。正是因為明朝的皇帝愛享受,所以使得禦用監逐漸掌握了制造這些精美藝術品的技術。
“ 督同本局遠臣湯若望 、羅雅谷等, 将本國攜來玻璃星夜如法制造 , 今已造完 , 謹将窺 遠鏡二具恭進禦覽, 伏乞聖鑒 。——《大明會典》
禦用監制造的比較成功的器物有如下幾種:
副紅攜琴訪友圖蓮瓣式盤:(圖片如下)
禦用監造紅漆嵌螺钿龍紋盤:(圖片如下)
禦用監造款海東青啄雁玉飾:(圖片如下)
禦用監造鐵缸:(圖片如下)
3、禦用監參與宮廷财政——大太監趁機斂财、中飽私囊。
以上兩種職能都是禦用監的基本職能,除了這些基本職能之外,禦用監還參與宮廷财政收入。因為禦用監要造辦皇帝所需的器物,需要宮廷的财政撥款,這就使得禦用監有了趁機賺取宮廷收入的機會。而且皇帝所需的器物一般要求的都是質量。即使花費再大的成本,皇帝也是在所不惜的。
“ 所職掌者,鹵簿 、儀仗、圍幕 、褥勢, 各宮冬夏簾 、涼席 、帳幔 、雨褓子、雨頂子、大傘之類, 事最煩苦 , 遠不逮禦用監 、内官監有盈餘肥潤也 。——《酌中志》
以上是一段明末的史料記載,由此可見,禦用監的職能非常龐大,在這龐大職能之外還有很多的财政收入。禦用監就類似于朝廷裡的工部,在很多工程裡禦用監都有撈取油水的機會。而且禦用監也是皇宮之中和皇帝關系最密切的部門。很多明朝權傾一時的大太監都牢牢地控制着禦用監這個部門。比如萬曆皇帝時期的大太監馮保,雖然他是司禮監掌印太監。但他除了控制司禮監之外,還牢牢地控制着禦用監。從而使得它撈取了大量的财富。這些财富為馮保迅速出人頭地提供了資本支持。
“ 禦用監歲買珠玉珍玩等物 ,費十數萬金,保擇其劣者進用 , 而貴重者盡入私囊 。贓罰庫累年籍沒逆臣家财奚止數百, 保悉以赝易真 , 而古器重寶竊為己有 。凡時節進奉皇上聖母 , 即是物也 。以皇上之财充獻以取媚 , 而又以诓皇上之賞賜,賺皇上之恩禮。——《明史》
根據相關史料的記載,在萬曆皇帝時期,皇帝每年所需要禦用監所制造的器物就多達幾十萬件。每年向運用間撥款1987400兩,而禦用監制造這些器物所花費的不到1200000兩。剩下的錢大多數都被禦用監貪污掉了。禦用監每年要向民間采買器物174200件。這些器物中品相比較好的,大多數進入禦用監掌印太監囊中,剩下的品相比較差的才進貢給皇帝。
朱元璋
從地位上來說禦用監沒有辦法和宦官二十四衙門中的司禮監和禦馬監相提并論。比如司禮監有代替皇帝批紅的權力,禦馬監有掌控禁軍的權力。相比之下,禦用監的權力要小的多。禦用監既不掌握批紅權,也沒有控制軍隊的權利。隻是一個替皇帝采辦物品的機構。
“内臣有總督軍務 ,僅見永耳。其後九年 ,又總制宣大軍務,至嘉靖六年,以大學士楊一清薦起, 止掌禦用監 ,提督團營 ,不得複稱總督矣 。至正德七年 ,中原劉七等盜起 , 命太監谷大用征之 ,陸完以部堂為文帥,僅得稱提督 ,而大用乃稱總督軍務,蓋用張永例也。”——《明實錄》
但是後期,禦用監也開始掌握一定的兵權。從明朝初期的默默無聞,到明朝後期逐漸擁有了一定的權力。而且逐漸成為皇帝的親信機構。一些涉及到皇帝機密問題的事務,一般會交由禦用監進行處理。除了上面所涉及到的一些權力以外,禦用監還有一些額外的撈油水的機會。禦用監可以通過皇帝的撥款來從中賺取油水。而且收入是很可觀的。一些權傾一時的大太監都是通過控制禦用監來賺取收入,為自己仕途的攀升撈取資本。
參考資料:
《明史》
《明實錄》
《明太祖實錄》
《大明律》
《酌中志》
《明宣宗實錄》
《大明會典》
《嘉靖癸醜修造南庫碑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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