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稱高處作業,建築施工過程中高處作業情況非常普遍。随着建設工程技術的發展,在建高樓越來越多,雖然有了現代技術的支撐,使得高處作業的安全性有了較大保障,但我們仍要分外注意高處作業的安全狀況,做好相應安全防護措施。
一:基本要求
1、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須列入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如有必要必須編制危險作業專項施工方案。
2、項目負責人應對工程的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負責并建立相應的責任制。施工前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人身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建築施工進行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的逐項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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