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費數額據護理人員收入狀況、護理人數、護理期限、護理級别等要素綜合決定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2、護理人數。原則上為一人,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多于1人;
3、護理時間;
4、護理級别是确定護理費數額的另一個重要因素。而護理級别又是由受害人的護理依賴程度和配置殘疾輔助器具情況決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法院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32條規定,超過确定的護理期限,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經審理認定賠償權利人确實需要繼續護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相關費用五至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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