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紹福州市失業保險金的發放金額标準:
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不滿十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的标準的百分之七十發放,包括失業人每月基本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失業保險費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百分之七十五發放,包括失業人每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二十年及以上的,按當地最低工資标準的百分之八十發放,包括失業人每月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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