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着裝儀表有以下幾點要求:
1、護士儀表應大方,可化淡裝,舉止端莊,護理人員上班一律着規定工作服、褲、帽、工作鞋。工作服應合體、平整,保持衣扣完整,無破損,無污迹;
2、工作服内衣領不可過高。顔色反差不可過于明顯,自己的衣、褲、裙不得超露出工作服、工作褲的底邊;
3、手術室、産房、供應室、血透室、換藥室護士戴圓帽。其餘臨床科護士均戴燕帽;
4、每個護士上班必須佩戴胸牌,胸牌要幹淨、整潔、無破損,照片完整清晰;
5、臨床護士上班時應穿規定的護士鞋,并且做到定期清潔保養,使其幹淨、舒适、方便、美觀。護士鞋不能在工作區域外使用;
6、着淺色襪,夏天着裙式工作服時,應配上肉色的長筒襪;
7、長發需盤發,頭發需戴發套,長、短發均應前不得過眉,側不掩耳,後不過領;
8、燕帽要戴正戴穩,距發際5厘米,發夾固定于帽後。發夾應與燕帽顔色相似;
9、不佩帶外露首飾,如吊耳環、手鍊、戒指、腳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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