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不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在公安階段檢察院階段法院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屬,如果想讓被害人出諒解書,願意與被害人調解和解,那麼這個時候被害人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簡單點兒說就是私了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是公了不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規定,
“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害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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