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單位以及勞動者都同意合同的續簽的話,雙方是可以繼續簽署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的内容不允許随意篡改。但是如果不再續簽,那麼就務必在合同到期前将合同手續中止。
勞動合同的續簽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
其次,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征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緻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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