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官府檢驗命案死屍的人,由于檢查屍體是件很辛苦的事,而且古代的封建思想嚴重,因此一般在檢查屍體的時候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屍體并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于是現代的法醫。 清末改稱檢驗吏,北洋政府時期仍有沿用。舊時官署中檢驗死傷的吏役,稱為"仵作"。《清會典·刑部》:"凡鬥毆傷重不能重履之人,不得扛擡赴驗,該管官即帶領仵作親往驗看。"這就是說,仵作是官府所雇用的專門為刑事案件檢驗傷勢的專業人員。之所以要"親往驗看。"還含有查勘現場之意在其中。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