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降低租賃住房稅費負擔,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摘自《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全文) 》中國政府網 )
【關鍵詞】降低、租賃、住房、稅費
【期待】您覺得應該怎麼降呢?降哪個稅費呢?
02
現行涉稅政策
出租住房
●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出租非住房
●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
●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
03現有稅收優惠政策
1.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産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内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補充:政府工作報告,将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
2. 将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3. 個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内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個人出租住房按4%的稅率征收房産稅。房産稅=不含增值稅收入×稅率
5.個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财稅〔2008〕24号)
6.對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免征印花稅。(财稅〔2008〕24号)
7.對個人出租住房取得所得減按10%的稅率征收,對個人出租非住房按照20%稅率征收。
注:各地稅局口徑不完全一緻,請以當地稅務機關的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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