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下列問題:
1、注意區分哪些屬于夫妻共同财産。因為法律規定,夫妻隻能分割夫妻共同财産,不能分割家庭财産或者其他家庭成員的财産。
2、要堅持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
3、堅持有利于生産、方便生活的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17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财産,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産、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産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财産,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财産。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财産,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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