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有住宅居住面積計算方式是住宅建築各層平面中直接供住戶生活使用的居室淨面積之和,是我國五六十年代控制面積标準的重要指标。當分戶門内的廳和過道的面積超過6平方米時,可按其面積的二分之一計算在居住面積内。所謂淨面積就是要除去牆、柱等建築構件所占有的水平面積(即結構面積)。一般作為衡量居住水平的面積指标。居住面積系數是前蘇聯專家時代在設計住宅時,用一些技術經濟指标來衡量設計是否合理,其中有一個“K”系數,為卧室面積/建築面積。
為避免在設計中片面擴大居住面積系數(K值),而壓縮輔助用房面積給住戶帶來的不便,同時也為了适應各種廳室組合的平面設計,增加設計的靈活性,統一以使用空間面積計算,而不用K值指标,因此在設計上“居住面積”概念已無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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