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寄丢20克黃金保價八千賠兩千”事件後,快遞公司順豐再次因保價問題引發争議。有網友吐槽,自己花108元買了1.8萬的保價服務,結果物品在運輸中受損貶值,主張按保價賠付卻被告知隻能賠500元,客服還理直氣壯回複:不是保多少賠多少。
所謂保價,就是給快遞上個“保險”,投保金額即用戶自己對快件的估價。消費者額外支付保價費用後,若遇快遞丢失或損壞即可獲得賠付。那麼,保價後是否能夠按照保價金額賠付?這一點,相關法規寫得一清二楚。《快遞暫行條例》明确規定:快件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郵政法》也規定,保價郵件丢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可以說,就保價快件而言,保多少與賠多少基本相當。如果就此随意打折,或在損毀程度鑒定上與消費者各種扯皮,變着法子“少賠”,确有店大欺客之嫌。
而放眼快遞行業,保價形同虛設絕非個案,保價條款常常成了“套路條款”“霸王條款”,大有成為投訴重災區之勢。對這種欺客行為,監管力量應依法跟進,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加大處罰力度,倒逼相關企業履約盡責。消協等行業協會也要做好普法工作,及時上線權威信息,切實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
人無信不立,業無信不興。任何企業、行業,服務過硬、恪守信用都是行穩緻遠的基石。越是頭部企業,越要愛惜羽毛。在保價賠付上玩貓膩,不僅損害消費者權益,更會對行業聲譽造成不良影響。
數據顯示,2021年全國快遞業務量完成1083億件,收入首次突破萬億元;2022年上半年,即便受疫情影響,全國快遞服務企業業務量累計達到512億件,同比增長3.7%。當快遞行業邁入“千億件時代”,顯然得跳出“薄利多銷、服務不保”的陳舊賽道,開始下半場“精細服務、守法守信”的比拼。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評論員 雨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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