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沒收房是可以退房的,但是根據退房的原因不同,處理方式也有差異。如果是因為賣方違約導緻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先和開發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解除合同來退房。但是,如果賣方沒有違約情形,買方退房行為構成違約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
法律依據: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财産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
第四百五十八條
基于合同關系等産生的占有,有關不動産或者動産的使用、收益、違約責任等,按照合同約定;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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