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稅法的業務拓展費指:“在業務招待費的範圍上,不論是财務會計制度還是新舊稅法都未給予準确的界定。”
在稅務執法實踐中,招待費具體範圍如下:
因企業生産經營需要而宴請或工作餐的開支;因企業生産經營需要贈送紀念品的開支;因企業生産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旅遊景點參觀費和交通費及其他費用的開支;因企業生産經營需要而發生的業務關系人員的差旅費開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