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備案後可以退房,但是簽訂購房合同後,退房時需要經銷售者同意。未經同意的,即為違反合同約定,需要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一條:房屋登記機構将申請登記事項記載于房屋登記簿之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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