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須建立健全學籍檔案和學籍管理制度,依據教育部《中小學學生學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規範》的标準,按照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采集學生相關信息,為學生建立學籍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學生學籍檔案應永久保存。
新生注冊信息及學生轉學、休學、複學、借讀等學籍信息須于新學期開學一個月内,集中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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