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考試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是有合格線的,但申論是沒有合格分數線的。
2、報考省級以上(含副省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60分。報考市(地)、縣(區)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50分。給予政策傾斜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甯夏、青海、新疆等15個省區市)市(地)、縣(區)級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于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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