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标準:22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标準:20.3元/小時。深圳的月工資等于月工資收入除以月計薪天數乘以出勤天數,月計薪天數等于365天減去104天,再除以12月等于21.75天,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如果安排加班的,用人單位應要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标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