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購公房如何補繳土地出讓金,說明如下:
1、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時,由購房人按實施辦法規定的标準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後,權屬登記部門會在附記欄中注記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繳納情況并加蓋印章,核發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
2、如果是按房改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自願在房屋出售前按照實施辦法規定的标準補交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申請辦理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也按上款辦法辦理。
相關說明:
1、計收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手續與權屬登記手續一并歸由權屬登記部門負責辦理。
2、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時不僅要有房産證,還必須有“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否則将被視為非法交易,房屋購買者的相關權益也不被保護。原房屋産權方在繳納一定産權出讓金或相當于出讓金的價款後,即可獲得由各地國土資源部門頒發的“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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