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轉移必須具備以下條件才能産生效力:
(1)須有有效合同義務存在;
(2)轉讓的合同具有可讓與性;
(3)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等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債務人将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第八十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