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已經構成尋釁滋事條件的,不管幾人,都算是尋釁滋事,因此,尋釁滋事罪的構成條件不包括人數,隻是根據行為人的行為以及受害者傷勢情況來判定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随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将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①随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②追逐、攔截、辱罵、恐吓他人,情節惡劣的;③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财物,情節嚴重的;④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