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将自産、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視同銷售。即:
借:應付職工薪酬減去職工福利費、主營業務成本。
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減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庫存商品。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