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的規定。交強險主要賠償的範圍是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财産損失賠償、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無責任财産損失賠償這些,而在金額上最高的是死亡賠償110000元,最低的是無責任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2、即。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财産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3、在實際賠償中。交強險的賠償可分為責任賠償和非責任賠償兩類,即與交通事故中的被保險人相應的責任劃分。無論主次責任大小,賠償的人身和财産總額為12萬2000元,人身财産損失總額為12100元,即使責任全部在受害人身上。所以所包含的近乎是能想到的各種費用,例如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複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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