ér zi(兒子)。兒子,指赤子、嬰兒;孩童;稱謂,指父母所生的孩子。兒子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對拒不履行贍養義務者,父母可直接向子女索要,也可請求組織調解,說服子女給付,亦可通過訴訟,追索贍養費。
義務人有能力撫養而拒絕撫養,情節惡劣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法院判決拒不執行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并可責令先行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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