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走贈與手續,具體步驟如下:1、贈與人與受贈人訂立關于房屋贈與的書面合同,即贈與書;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書,交納契稅,領取契證;3、辦理公證;4、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在贈與财産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銷的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适用前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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