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潤表中的營業收入為起算點,調節與經營活動有關項目的增減變動,然後計算出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編報的現金流量表,便于分析企業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的來源和用途,預測企業現金流量的未來前景;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規定企業應當采用直接法編報現金流量表,同時要求在附注中提供以淨利潤為基礎調節到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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