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簡單地進行等同比較;
理由:
秦朝在地方行政區劃上實行郡、縣兩級制,郡直接統轄縣,用周振鶴先生的觀點來說,秦朝時期的郡既是統縣政區又是高層政區;如果從作為直接從屬于中央政府的地方最高級别行政區劃這一點來說,秦朝時期的郡與今天的省有相似之處;但秦朝時期的郡是統縣政區,直接管轄縣,而今天的省級行政區除海南省外都不直接管轄縣,中間還有地級市這一級,所以還是有所不同;今天中國的省級行政區劃包括省、直轄市、自治區、特别行政區,是高層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目前實行的地方行政區劃是四級制,分為省、地級市、縣、鄉四級;其中高層政區為省級,統縣政區為地級,秦朝時期的郡更接近今天的地級市或者自治州,因為後來東漢時期在郡上面又增加了一級行政區、州;另外,秦朝的郡和今天的省行政職能和職權範圍都不同,這也是不能直接類比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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