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第九條規定, 公文附件是公文正文的說明、補充或者參考資料。附件是附屬于公文正文的其他文字、圖表、圖形等材料,對公文正文起說明、解釋、補充、證實、參考作用。以下是關于公文附件的編輯格式要求:
1、公文附件應置于公文主件之後,另起一頁開始排印,與主件裝訂在一起。
2、公文附件應在正文最後一行後空出一行,并在改行的左側空兩個字,用3号仿宋體字排印附件兩字後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稱。
3、如有2個以上附件,應用阿拉伯數字依次标注序号。附件名稱因過長而需要回行時,應當與附件名稱的文字對齊,序号後面用圓點。
4、公文文字一般從左至右,可橫寫、橫排。拟寫、謄寫公文,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嚴禁使用圓珠筆和鉛筆,也不可複寫。
5、公文紙一般需采用16開的A4紙,在紙張左側裝訂。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