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别負擔的各項費用,如低值易耗品攤銷、一次支出數額較大的财産保險費、排污費、技術轉讓費、廣告費、固定資産經常修理費、預付租入固定資産的租金等。
資産負債表中的“長期待攤費用”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将于一年内(含一年)攤銷的數額後的金額分析填列。
新會計準則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資産負債表中取消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項目,待攤費用可以填在“其他應收款”或“預付賬款”一欄。
待攤費用,如果沒有單獨設置科目,可以在“預付賬款”中列示。
它跟“長期待攤費用”,不是一個概念。
前者是流動資産,後者屬于非流動資産。
“其他應收款”明細賬的借方餘額應填在資産負債表的“其他應收款”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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