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是象形字。《說文》:火,南方之行也。炎而上,象形。本義:物體燃燒所發的光、焰和熱。
演變過程:
1、甲骨文“火”的形狀象火焰。
2、篆書的“火”字,仍然是象形的。
3、漢代《衡方碑》隸書,在篆書基礎上的發展。
4、唐代顔真卿的楷書。
5、元代趙孟頫的行書。
6、明代王铎的草書。
7、清代《康熙字典》的印刷體。
8、現代楷書印刷體:火,字義:1. 燃燒,物質燃燒時所發出的光和焰;2. 緊急;3. 指槍炮彈藥等;4. 發怒,怒氣;5. 中醫指發炎、紅腫、煩躁等的病因;6. 形容紅色的;7. 古代軍隊組織,一火十個人;8.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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