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發生了很多事情,大興國際機場正式投運、5G商用、美國将華為列入實體清單、中移動400億的年底的集采大标、996已成常态……等等,在通信行業也有一些事件一直以來都備受關注,那就是投标。
投标專業戶,264次投标一次未中,“投标還是陪标”?
串标專業戶,社團抱團投标,中标率100%?
中标專業戶,20次投标,全部中标,中标率100%?
下面一起來看看這一年來,最出名的八起圍标串标案例:
146家企業圍标800多萬的項目,被沒收2336萬投标保證金!
10月25日,安徽省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了一則通報,146家企業的投标文件商務标中,大型土石方、道路、排水、建築、安裝、安裝小土建、綠化部分組價形式等内容,存在不同單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組價異常相同,組價及補充定額編号異常相同,組價及調整系數異常相同,消耗量及補充定額編号異常相同,組價異常相同等情形。最終,被認定為“串通投标”。
決定:沒收146家企業的投标保證金各16萬,合計2336萬。
總共有416家企業現場參與投标,其中146家企業串标,根據安慶市信息公開網顯示,該項目的投資僅有826萬元。
84家企業串标被通報處罰!
同一天(10月25日),安徽省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發布另一則通報,共有466家企業現場參與投标,投标企業數量異常。84家投标企業的投标文件商務标中道路、景觀、排水部分組價形式等内容存在不同單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組價異常相同,組價及補充定額編号異常相同,組價及調整系數異常相同,消耗量及補充定額編号異常相同,組價異常相同等情形。認定為“串通投标”。
這84家企業被通報,其中34家連續兩次違規,各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并予以披露,披露期為6-12個月。
53家企業串标,5人被抓!
2019年4月24日,溫州市審計局對兩段公路工程進行審計過程中,發現串通投标嫌疑,移交線索給公安機關偵查,進而案發。
浙江省泰順縣公安局破獲,該案涉案人員共有21人,企業、私人資金帳戶58個,涉事企業53家,涉案金額達1.37億元。
8月15日,該案嫌疑人羅某、何某等5人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至泰順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據了解,此次投标共有53家企業參與投标,通過查看标書外觀,偵查人員發現有5家投标企業的标書做工粗糙,該5家公司的标書關鍵部分雷同,為同一人制作。
110家企業串标,被禁止投标!
10月25日,安徽省宿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披露一起串通投标案。根據縣公安局案件偵辦反饋,110家公司在靈璧縣2017年高标準農田建設項目(第一批次)等項目中存在串通投标行為。
靈璧縣公共資源管理局分别對相關企業予以扣10分、20分和30分的處罰,網上披露時長為6個月、1年、2年不等,在披露期間,這些企業将不得參與靈璧縣政府投資的項目投标。
10家企業串标,被沒收184萬保證金!
11月1日,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連續發布了10則通報,10家企業因“投标企業定額套項組價高度雷同”,被認定為屬于“串通投标”。
總計沒收184.4萬元保證金,并對10家企業各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禁止其一年内參與當地招投标活動。
36家公司串标,每家處罰合同金額的10 ‰!
6月5日,安徽省銅陵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一次性發布“3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
這36家施工單位,在2017年7月19日開标的枞陽縣老洲鎮政府駐地建成區整治一期工程招投标活動中,與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最終,每家單位被處罰招标項目合同金額(¥3351919.48元)千分之十,即人民币叁萬叁仟伍佰壹拾玖元整(¥33519.00元)。
11家建企騙标串标,被限制投标!
6月28日,青海省住建廳通報兩起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标違法違規典型案例,信用評價降為D級,一年内取消其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活動資格,一年内在非國有投資項目中建設單位禁止選用。
違規事實:
6家投标文件雷同,沒收114萬元保證金
1月24日,龍岩市“城廂鎮雲礤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B标段”開标。其中6家因投标文件雷同,被否決投标,114萬元的投标保證金不予退還。該工程投資近1000萬。
1、湖南松雅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騰理建設有限公司
投标保證金不予退還,否決其投标。
2、福建省春源水電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創進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晖元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海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保證金不予退還,否決其投标。
如何認定串标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标投标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九條列舉了五種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的情形,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間協商投标報價等投标文件的實質性内容;
(2)投标人之間約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标人放棄投标或中标;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标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标;
(5)投标人之間為謀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投标人之間串通投标的,中标無效,并可能被追究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異常一緻或者投标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裝;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
來源:築龍電子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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