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商業取暖費的收費标準如下:
1、居住在授時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時部住宅樓、集體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戶,均應按規定交納取暖費;
2、取暖費的收取标準為每建築平方米每月2點5元,每個采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标準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
3、住戶的建築面積按經房産部門核準的房産證上的面積為準。沒有房産證的住宅參照同類單元住宅面積确定。授時部住戶的建築面積按契約中規定的面積為準;
4、中心在讀研究生居住在學生宿舍的不發放取暖補貼,也不收取取暖費。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住在集體宿舍的按集體宿舍收取标準收取取暖費;
5、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居住單元房的按取暖費标準收取費用;
6、職工将房屋租賃給他人居住的,中心本部或授時部向房屋所有人收取費用。直接從中心本部或授時部租住的用戶,由租住人交納取暖費。
7、長期空關房屋,其所有人也須按标準交納取暖費用。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